骨,不似现在一穷二白,连发妻都是别人的鹰犬。”
后来,他寻死了三十三次。
每一次,都被躲在暗处的沈氏族亲救下。
第三十四次寻死的时候,他从高楼跳下,爹爹惊慌失色,千钧一发之际,毅然随他一起跳下。
爹爹以肉身为盾,抱着他一起落下。
脑浆迸裂,血肉四溅,爹爹摔死在我眼前。
爹爹死了,李瑾煜还活着。
我抱着爹爹摔得四分五裂的尸身,痛不欲生。
李瑾煜淡淡瞥了我一眼,声音有些哽咽。
“沈昕念,我想好了,我不寻死了,活着比死亡更痛苦,我们俩要好好地活着,相互折磨到白头。”
03第三天清晨,我被一桶泔水泼醒。
狗笼紧接着一震,是婢女一脚踹在了笼子上。
婢女狐假虎威,身后是作威作福的花魁。
“沈昕念,瞧瞧你狼狈不堪的模样,怎配与我平起平坐?
同为女子,你莫怪我欺辱于你。
人不为己天诛地灭,我出身低微,若是今日不立下威望,恐怕将来就成了第二个你。
说句难听刺耳的,你在我眼里,根本不是人,也不是笼子里的狗,而是一块上好的垫脚石。”
喧闹间,婢女招呼着王府里的下人,都围了过来。
花魁优雅转身,对所有人说道:“即便有陛下的赐婚,沈昕念在王爷眼中,就是一条摇尾乞怜的狗。
你们都将她这奴颜婢膝的模样,瞧仔细了!
更要记住了,从今往后,王府只有我一个王妃。”
我蜷缩在笼子里,目光猩红地瞪着她。
换成从前我在将军府的脾气,她早已成为我的剑下亡魂。
许是察觉到我的杀气,她不由的后退两步,神色慌张地指使几个奴仆,将我从笼子里放出来,并牢牢按住。
“沈昕念,同为王爷的女人,我们的脸便是王府的颜面。
你整日这般素面朝天、面无血色,岂不显得王府寒酸?
故而,我好心好意,给你送来了胭脂水粉,来——我让婢女给你抹上。”
胭脂水粉里散发着一股骚臭难闻的气味,我将头转向一边,试图挣脱束缚。
花魁笑得花枝乱颤。
“你闻出异味了?
王爷昨日说,想将尿滋在你的脸上。
我哪敢违抗王爷的想法,便将尿混进了胭脂和黛粉里……”花魁的话还未说完,只见我挣脱了束缚,一瞬间,短剑抵住了她的脖子。
“你、你